至虚极也,守情表也①。万物并作,吾以观其复也。夫物芸芸,各复归于其根。归根曰静,静,是谓复命②。复命常也,知常明也。不知常,妄。妄作,凶。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
传世版:
致虚极,守静笃,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。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归根曰静,是谓复命。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,不知常,妄作,凶。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
版本差异:
① 至虚极也,守情表也:传世版是“致虚极,守静笃”。“至”,到达,达到。“极”,极点,最高的,不能更进一步的,因而是不变的,引申为准则。
“情”,情实,真实的呈现。“表”,表率,准则。到达虚无而至极点,恪守情实而成准则。“极”与“表”都有准则的意思,前后呼应,故取帛书“守情表也”。
“守情”被改为“守静”,一方面是因为“情”多被理解成欲念,另一方面是因为“守情”知者甚少,故被后人妄改。
② 静,是谓复命:传世版去掉了“静”字。帛书版的表达,是“静”谓之“复命”,而传世版的表达,却是“归根”谓之“复命”。一个是状态,一个是动作,二者有区别。
直译:
到达虚无而至极点,恪守情实而成准则。万物蓬勃兴起,而我观察它们最终仍会返还的地方。万物纷纷芸芸,各自返还它们的本根,返还本根的状态,叫做“静”。
持守住了静,也就得以复归于生命之源起。复归于生命之源起,也就知道了固定不变的规律,知道了固定不变的规律,就叫做“明”,否则叫做“妄”。
在不知道规律的情况下妄为,就会遭受挫败。掌握了固定不变的规律,就可以做到“能容”。一切按照规律行事,就是“至公”。“至公”者,可以为王。
王行道于天下人,则具备天之博德;天行道于万物,则具备道之玄德。依托于道,则能获得长久,终身都不会有失败的危险。
解读:
“致虚极也,守情表也。”“虚”,空无,虚空;心中虚无,即无杂念、无欲想的状态。“极”,极点,最高的,因为最高所以不能更进一步,因为不能更进一步所以不发生改变,不发生改变于是可成为准则。
“致虚极也”,到达虚无的状态而至极点,并且以之为准,一直持守住。“情”,情实、真相,事物真实的呈现;恪守情实,即达到诚、真,无偏无私的状态。
因为只有在这种不受自我主观干扰的状态下,以客观无偏私的“用心若镜”来查知,才能得到万事万物终极的“真情”,证验到“道”。
对于“道”的描述,第二十一章说:“其情甚真,其中有信。”《庄子·大宗师》说:“夫道,有情有信,无为无形。”“有情”,真实存在;“有信”,可验可证。
“情”字本义是指外界事物引发的内心感应,为何与真实联系在一起呢?《荀子·正名》说:“性者,天之就也;情者,性之质也”,认为“情”是天赋真性的真实呈现。
《左传》:“民之情伪尽知之矣”,也是以情为真。而要知此真情,就需自身以情相应,唯真唯诚才能应得真情,所以情又通“诚”。
看不见,听不着,触不到,却又明明白白地知道它真实存在着,这就是相应以情的表现,它是认知“道”的必要手段。
第十章说:“涤除玄鉴,能毋疵乎?”以至诚至真,让自己的内心无有瑕疵,犹如明镜一般。如此才能查知实情,证验到“道”,并以之为准则。“守情表也”,“表”,表率、准则。
《大戴礼记·主言》:“上者民之表也,表正则何物不正。”准则的前提条件,便是信实不伪、中正无偏。“万物并作,吾以观其复也。”在得到准则并持守的状态下,就可以去“观”万物了。
“作”是“产生、兴起”的意思,“观”是“查看、审视”的意思,“复”是“返还、往而仍来”的意思。万物蓬勃兴起,而我观察它们最终仍会返还的地方。“夫物芸芸,各复归于其根。归根曰静。”
“芸芸”是形容众多的样子,“归根曰静”,直译是“回归到根源称之为静”。为什么说回归到根源就叫“静”呢?想象一下,白天大街上很繁华,纷纷芸芸全是人,而到了半夜,大家都回家休息了,是不是就安静下来了?
“家”、“住所”,是养护我们成长的地方,其实就相当于我们每个人的根,因此《道德经》说“不失其所者,久也。”而作为“住所”,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:一是空虚,空虚才能容身;二是安静,安静才能养人。
所以天下的根源,万物的本根,它的状态是空虚而安静的,如第四十五章所说,“清静可以为天下正”。“清”,清澈无杂质,既可形容虚空无物,也可形容无有瑕疵;“正”即“根本”。
天下万物的根本在于清静,所以才要处于清静的状态来观察它。以“有欲”观“有”,以“无欲”观“无”。“静,是谓复命。”“命”字本义是“发号施令”,古人有“天命”论,认为万物都是遵从上天的命令而生。
因此这里的“复命”,是指复归于天之命令所出的地方,也就是见到了万物之母,“道”。持守住了清静,也就得以复归于生命之起源,即得以见“道”。
“复命常也,知常明也。不知常,妄。妄作,凶。”“常”是指“固定不变、恒定”的意思,在这里指“固定不变的规律”。见到了道,也就知道了“固定不变的规律”,知道了固定不变的规律,叫做“明”,否则叫做“妄”。
在不知道规律的情况下妄为,就会遭受挫败。“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”“容”是“包容、容纳”的意思,为什么“知常”会能“容”?
首先说物,我们作为人肯定不会对万物都持包容的态度,必然会有所取舍,有所喜恶。比如我们划分“益虫”、“害虫”,对益虫加以保护而对害虫进行消灭。
但站在道的角度上就不一样了,天下万物都由道而生,在道这里它们各有存在的理由,当然就能包容万物。如《道德经》第二十七章所说“物无弃材,是谓袭明”。
而要想做到“物无弃材”各尽其用,就需要“知常”,“知常明也”。然后说事,我们对一些事情的发生不能接受,内心排斥抗拒,主要原因就在于“不能理解”。
理解了,知道前因后果了,也就可以用客观的眼光去看待,而不会说接受不了。比如对于死亡,极少有人会不抗拒死亡不害怕死亡的,但庄子在妻子死后却“鼓盆而歌”,因为他对生死理解得非常通透。
他说:“察其始而本无生,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,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。杂乎芒芴之间,变而有气,气变而有形,形变而有生,今又变而之死,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。人且偃然寝于巨室,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,自以为不通乎命,故止也。”
在庄子眼中,人本从无中而生,无形而至有形,无生而至有生,无我而至有我。死,只不过是从有极有限之生命,复归于无极无限之永恒而已。
就像在外面游玩了一圈又回来了,白天困倦了晚上又沉睡了一般,如同春夏秋冬四季轮换一般,自然而然地发生,又有什么好畏惧的呢?
所以无论对事对物,只要我们掌握了其中固定不变的规律,就可以做到“能容”。一切按照规律行事,不偏不倚,无喜无恶,就是“至公”。
《道德经》说“天地不仁”、“圣人不仁”,正是因为他们在按规律行事,而不会去施行什么仁义。故而“至公”者,如天地圣人,可以为王。
第二十五章说:“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国中有四大,而王居一焉。”道、天、地、王四者可称为“大”,因为其影响力遍及四方,普及万物,波及过去和未来。
所以为王者,若行道于天下人,则具备天之博德;天行道于万物,则具备道之玄德。正如第五十四章所说:“修之邦,其德乃丰;修之天下,其德乃博。”具备玄德,得以依托于道,则能获得长久,如此终身都不会有失败的危险。